常德市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
2024-09-06 15:47:5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王亚茹 | 作者:陈丹妮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778

根据省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及常德市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,自9月1日起,市本级、武陵区、鼎城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1710元/月,其他县市区调整为1530元/月,月标准分别提高144元和135元。

据悉,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%。参保缴费满1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,可通过“智慧人社”App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渠道办理失业登记业务。登记成功后,参保人员可在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,也可前往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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